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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时变更,合同变更和撤销的法定条件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以欺诈手段订立;以胁迫手段订立的;乘...
可变更撤销合同的组成部分是: 1、合同可撤销,包括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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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的条件是,经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并且变更的内容明确。合同撤销的条件是,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合同显失公平、或者合同是被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
一、什么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基于法定原因,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的合同。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三、什么是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趁人之危1〕重大误解: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3〕欺诈: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4〕胁迫: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5〕趁人之危: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四、撤销权的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庆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概念: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不同条款。特点: 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 3.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变更协议达成后生效。 4.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撤销权的消灭:撤销权是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对可撤销的合同依法享有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的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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