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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是基础。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施工图纸、工程...
审核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和竣工验收单;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投标项目合同价格;设计交底和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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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一般是建设方和工程施工的总包方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毫无疑问,总包方应当对其总包工程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规定来承担自己作为总包人的法律责任,经建设方同意总包方可以将部分分包工程承包给分包企业进行分包,总包方应当对分包方的分包工程向建设方承担责任,不能因为分包方和总包方有合同的约定而免除总承包方向建设方应当承担的责任。总承包方履行了总包的责任以后,如果是分包单位造成了责任,总包单位可以依靠分包合同约定向分包方进行追偿。现在的法律也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总包方应当对其分包的工程,与分包单位一起对总包承担连带责任。确定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建设方承担连带责任,有助于促进总包和分包商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工程质量、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结算审核经验,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各施工单位提高的工程结算将超过实际成本的15%左右,因此,在审核结算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建筑安装工程量的审核成本随着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根据设计图纸、定额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专业设备材料表、建筑物、构筑物和总图运输清单将对计算出的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核,主要是检查工程量是否有漏算、重算和错算。审核应抓住重点进行详细计算和核对,其他子项目可进行一般审核。(2)审核竣工结算时,必须仔细发现问题。审核施工单位报告的竣工结算时,一定要小心,注意是否有遗漏的项目,是否有扣除而不扣除的情况。(3)注意新项目的计算。一些变化表面上看似是新项目,实际上已经包含在招标文件中,这样的项目不应该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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