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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是:合法原则、公平原则、调解前置原则、诚信原则、自愿原则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调...
法院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却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为原则,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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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因包括以下情形: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存在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一方被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是:夫妻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具体情况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坏习惯;分居两年;其他夫妻关系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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