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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主体代替考试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具体而言,本罪主体包括两种人,一是应试者;二是替考者,即平常所说的“枪手”。被组织起来进行作弊的替考者虽不能成为刑法第284条之一第1款组织考试作弊罪的犯罪主体,但是能够成为本罪的处罚对象。犯罪客体代替考试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侵犯了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主观方面代替考试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客观方面代替考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替考入刑替考入刑“代替他人”,是指冒名顶替应当参加考试的人去参加考试。“让他人代替自己”,是指指使他人冒名顶替自己去参加自己应当参加的考试。此处所参加的考试,必须是刑法第284条之一第1款中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相关国家考试。
一、具体会受到如何的法律制裁根据你所陈述的案情,你朋友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法释〔2000〕33号)在第二条中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二、赔偿金额大概多少这个不好一概而论。主要是回答者对伤者的医疗费和伤残程度不清楚。不过大概的赔偿项目主要如下: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贴、交通费、残疾人赔偿金等等。肇事车辆投了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应在法定的限额内先行赔付,然后,事故双方按照责任依法分割。三、补充回答楼主的补充提问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你朋友不具有那五种情况逃逸,就是说如果他一点违章没有,只是造成重伤而逃逸,那么你朋友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律依据是该司法解释的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不过,还再提醒楼主一句,如果因逃逸而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按逃逸者全责处理。
交通肇事类虽然属于过失犯罪,但在缓刑期间发生,继续缓刑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不满足缓刑必备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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