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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原企业会将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即停缴您的公积金。如果新企业有为员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您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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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方法: 非销户提取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销户提取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各地政策不同,广州市:1、员工办理异地户口退休手续的条件:1、非广州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单位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提取条件为销户提取,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当前余额,包括单位存款部分和个人存款部分。二、处理流程:单位或员工提供要求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审核材料并提取(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3、需要提交的信息:1、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加盖公司公章;3、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4、 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之一)。员工按政策提交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银行网点审核并立即办理提取和销户手续。收到对账簿的员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辞职后如何提取公积金问题: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的.可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申报的材料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具体版本如下: 第四章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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