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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情况,结婚前买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 (1)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一般来说,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仍然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虽然是婚前购买的房产,但婚后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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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况一、你俩和平分手那么你们自行商量好房产的处置,离婚协议上写清楚归属,然后到房地局办房产过户,缴纳税费就可以了。毕竟只有一套房子,不可能给两个人,只能一个人要房,一个人要钱。二、如果你俩闹翻了,争夺房子产权。那么婚前的首付及还贷部分,谁支付的属于谁。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两个人共同所有。这相当于量化了房屋价值,是量化后的归属。但是房子只有一套,它只能属于一方,究竟归谁可以参考上述量化的比重
1、婚前买的房子,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 2、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房屋为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屋,支付首付付款后,产权证登记在一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另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全部返还菱;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返还其中的一半。(3)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投人有债务的应当返还。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购房时也有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屋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财产,剩余末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期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另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4)有证据证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基于双方协商,并为共同所有的是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其按揭贷款产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行分割,不宜各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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