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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追加创新创业计算分数指标项目。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新研发机构就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人,工作每年2分,最高10分。目的是贯彻大众创...
入户分数可从不同方面计算:一、文化程度1、本科以上学历(50分);.专科(含高职)(35分);.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20分)。二、合法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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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过程:申请的全过程为:申请人应详细阅读并遵守《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及积分材料后,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注册登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填报申请资料,上传资料图片,并在系统确认提交。预审通过后,按规定下载打印《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具体申请步骤: 1、《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中“本人承诺”栏有关内容,应到受理窗口当面亲笔填写并签名确认。 2、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格式,大小2.5B以下。 3、需要提供材料复印件的统一使用A4纸张。 4、未在9月14日12:00前网上报送未违反计划政策证明的,应在11月20日前直接到居住地所在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纸质材料。 5、已经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的,如有要求在网上补充变更资料,应在9月12日前,按规定到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于9月14日中午12:00前,重新在网上提交申请和在受理期内递交补充变更纸质申请资料。 6、如网上申请出现以下情况:系统无法访问;填报过程中页面出错;系统不能正确存储申请人所填报的信息或系统所计算出来的自评分与所填报信息的理论得分不一致等问题,可告知到系统报障,工作人员将按规定核实修正并回复邮件。
可以从不同的方面计算入户分: 一、文化程度 1.本科及以上学历(50分); 2.专科(含高职)(35分); 3.高中(含中职)(20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 1.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3分);2.在穗累计居住年限: (1)合法产权住所(10分);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再增加10分; (2)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每满1年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3.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每满1年再增加2分,最高再增加10分; 三、合法稳定就业在穗就业(创业)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含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1分。 四、年龄 1.18-30岁(30分);2.31-40岁(15分);3.41-45岁(10分)。 五、证书 1.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30分);2.初级职称、职业等级为高级、事业单位工勤技术三级(20分);3.职业等级中级、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四级(10分); 4.正在从事与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10分)。《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一)新增“创新创业”计算分值指标项目。明确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就业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积2分,最高10分。目的是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推进我市“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建设,为高新企业吸纳技能人才。(二)新增“职住区域”导向指标及分值。 (1)申请人居住地由、、、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一年积2分,最高积10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积4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积10分。这一规定是贯彻落实省城市工作会议关于“区分主、、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的要求,有助于通过加强落户引导实施中心城区“抽疏”战略,使城市人口分布更加合理。《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我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包括文化程度、技术能力、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社会服务、、创新创业及职住区域等7项积分指标,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申请人总积分满60分(可随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可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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