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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否有证据证明你们已经分居五年了呢?法规规定分局满两年,法院可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它有充分的证据,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但是我想要明确的是是谁去外地,如果是你,中途是否有回来过?如果有你可以说你们不是分居,只是为了家庭好,为了挣钱养家被迫去外地打工的,中途也有回来过,夫妻感情并没破裂。有个这些情况,法院不会冒然判离的。
如因感情不合,分居五年应该算的,具体要有证据。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调整这种特有的非婚姻状态,如果能证明是属于事实婚姻的,那么应该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分割财产,但是事实婚姻的证明是有一定难度的,在成都离婚律师办理过的案件中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情况是非常少的。 从以往办理案件的经验来说,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就归谁,比如房子车子,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的。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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