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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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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就是被告人合法权利的救济途径之一,刑事诉讼设置上诉程序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性,就是为了纠正可能存在的实体错误和诉讼错误,因此,上诉当然可以引起刑期甚至定性的改变。关键是一审的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如果有错误,且上诉理由成立,能够在二审期间纠正的当然要依法改判,不宜由二审程序纠正的应当发回重申。但如果上诉理由不成立,则会维持原判。为了切实保障上诉人的权利,刑诉法专门设置了上诉不加刑原则,即仅有被告人上诉的,即便二审发现应当对其判处更重的刑罚,也不能加刑。如果确有加刑必要,应当在二审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
检察院抗诉再审判决后不服,就不能再提起抗诉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具体还是要看你的证据材料。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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