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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警扣车的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
交通警察三种情况可以扣车,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2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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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扣押的车辆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前提是车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扣押机动车一般情况下不超过三十天。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三万元罚款;(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三)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前款规定的罚款幅度内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在对车祸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而具体的车祸情况不同也会导致实际的处理不一样。详细为大家整理了在处理车祸过程中所需要的时间限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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