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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办。 《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这种情况发生后,业主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 然后...
可以补办。《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这种情况发生后,业主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然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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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的,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发票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户开具地税机关监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同时购房户要有维权意识,及时向开发商索要发票,并注意发票开具项目是否填写齐全。尤其要注意销售方、购买方的名称要准确、齐全,房屋坐落的位置、成交金额要准确。
如果出现购房发票丢了的情形,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去找房开商,开发商那儿有购房发票的底根,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的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再由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开发票即可。 根据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办理产权证书是必要的发票,如果购买发票丢失,你可以拿购买合同去找房间开发商,开发商有购买发票的基础,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上发布丢失和无效广告,然后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充发票。房地产开发商开具的购买发票不能补充,因为开发商开具的发票必须纳税,因此不能重复开具。如果购买发票丢失,您可以到房地产开发公司复印发票存根联系,并要求开发商出具与购买发票原件具有相同法律证明效力的证明。《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实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的,应当在丢失当天书面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在报纸、电视等传播媒体上公布无效的声明。根据上述规定,受票方丢失的发票应当日书面发票,不得作为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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