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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认定标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立账簿,按照法律有效凭证核算,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增值税纳税人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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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标准的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目前标准为工业100万元,商业180万元)。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是指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此外,从事货物生产、销售和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不足100万元但超过30万元,财务会计健全的,也可以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以下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1)根据政策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其他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个人。
1、已办理税务登记并且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经营者,按照相应的要求标准能够准确的核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 2、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未达到前项规定的定量标准,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1、凡达到一般人标准的,可以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是指企业财务健全,能准确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企业年应纳税销售收入达到标准(商业企业80万元,工业企业50万元)3、新办企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根据该纳税人的销售合同或者生产经营规模预计其应税销售收入。预计销售收入达到标准的可以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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