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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践总结,女方亲属陪伴嫁妆的行为应视为赠与行为。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是婚前财产;若在登...
结婚登记前娘家的陪嫁应该认定为婚前财产,不必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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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车子房子、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各地、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其所准备的嫁妆也会不同。在古代嫁妆是女人的私人物品,又称为“陪嫁”。妇女在结婚时带到她丈夫家里的钱、物。亦称“陪妆”、“妆奁”。发送后,女方即准备嫁妆,某些大户人家当女儿出生时还特地酿酒,装入酒埕,埋在灶口地坑,称“女儿红”,待出嫁日,让亲友分享。嫁妆穷富悬殊,厚薄不一,在比较发达的地区,嫁妆依然比彩礼丰厚很多,一般是陪嫁轿车和房子。
女方娘家陪送嫁妆的行为在法律意义上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其为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 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 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当然,如果该嫁妆很明显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也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随州的老乡,我唐镇的!对于你讲的问题,你们分割的应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是登记在他父亲名下的,那么,该房子的所有权是他父母的,与你们无关.彩礼不用退还,对于个人物品,可悉数收回。嫁妆视为双方父母对你们的赠与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钱为身外之物,早点解除不幸福的婚姻,对双方均是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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