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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操作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入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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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可以在跨省流动前转移到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在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 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的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 新就业地的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 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 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可以一并转移,临沂市社保直属社保转移流程如下,。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随劳动关系转移。《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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