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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已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一直没给员工买保险。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交社保,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离职的话,用人单位要...
根据《》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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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不允许 一、社保是国家强制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且缴费是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的。如果自己交的话,费用是比企业缴纳要多的,因此还是建议不要签署不交社保的证明书。 二、按规定,跟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会承担一部分社保费用的,但是员工自己还需要承担一点。而有些员工因为不想承担那部分费用,就会跟公司说不要社保。可公司给员工买社保是法定义务的,因此,公司为了尽最大限度免除责任,就要求员工个人自愿签个不交社保保证书。
根据您的问题,投保流程:1、提出方案(建议同时多家咨询,或者委托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咨询)。2、对比价格选定方案。3、填写投保单并在投保单上盖章(公司章)、提供人员清单(至少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职业)如果按照严格合规规定的话被保险人需要签名确认。4、将保费转入保险公司对应的对公业务账号中。5、保险公司承保出单。
根据《》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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