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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部分,你描述的问题不详细,建议当面咨询。 可以到民政局查询婚姻登记档案资料,这需要你亲自去查。婚姻登记档案资料在立案时等同于结婚证原件。...
本案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月XX日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辽GTXXXX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 原告:XX女 19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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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月xx日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辽gtxxxx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 原告:xx女19xx年x月xx日生人个体业者 住址:市xx街xxx号 被告:xx男19xx年x月xx日生人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财产辽gtxxxx出租车的出卖款总计120000元。 事实与理由 本案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月xx日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辽gtxxxx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后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因原、被告双方均愿意保留该车的所有权,故在离婚时未能就该车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当时该车由被告占有使用。原、被告于xxxx年x月xx日离婚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解决此事,但被告不予理睬并拒绝提供该车的下落。原告对此产生怀疑经多方了解,才得知被告在离婚的前一天就私下变卖了该车。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依据上述规定,原告认为其依法有权请求分割共有财产辽xxxx出租车出卖款。故诉于贵院,请支持诉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 xxxx年x月xx日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法院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对于财产纠纷的管辖法院,这个是有一个适用原则的,但是今天我们主要说的是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因此还是需要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这是110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诉状的写法是:原告:***,女,汉族,19**年12月**日出生 住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号 联系电话:** 被告:**,男,汉族,19**年1月16日出生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号 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依据协议向原告支付人民币300000.00万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07年1月8日登记结婚,2009年9月14日双方协议离婚。同日,双方签署离婚协议,约定:千禧家园的房产归被告所有,被告向原告支付300000.00万元人民币。离婚后,被告拒绝支付该款项,且邀约你母亲多次恐吓、威胁原告。 原告认为,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应当信守约定并切实履行。故诉请贵院,希求贵院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零一一年月日
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 2、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正常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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