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
没领结婚证不能离婚。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没领结婚证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其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即有分割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无协议的由法院判决;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是上述情形,由于未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其财产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划分即可。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结婚没领结婚证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属于共同财产的平均分配。
没领结婚证,双方想分开,不是离婚,叫终止或解除同居关系,不叫离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