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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破产法》第二十五...
根据我国的《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首现是企业的破产费用,然后是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等,然后是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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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是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首先受破产人所欠的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等。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是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首先受破产人所欠的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等。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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