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除了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我们还看到一些企业被称为某个合伙企业。事实上,这个合伙企业也分为许多类型,其中最重要的类型是普通...
我想现在很多企业后面经常能看到(有限合伙)这个词。其实合伙的类型就是我们常说的有限合伙。结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总结有限合伙企业相对于其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合伙,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外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一般合作具有以下特点:1、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合作伙伴,共同签订合作协议。2、合作是共同经营体。所有合作伙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享风险、依法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时合作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或无限责任。3、合伙是人合企业。主要是基于合伙人之间的人身信任程度而设立的企业,是相对于资合企业而言的。人合企业的联系纽带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4、合作是有利的经济组织。合伙的目的是为了营利。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除了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以外还看到过有些企业名称叫某某合伙企业,其实这个合伙企业也分了很多类型,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种类型就是普通合伙企业,那么普通合伙企业有哪些主要特征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又怎么区分普通合伙企业和其他类型的合伙企业的区别呢? 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条和第15条规定,只要企业名称中带有普通合伙字样的就是普通合伙企业,而普通合伙企业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说的通俗点,就是企业的债务企业资产已经不能清偿时,你个人财产也要拿出来补上。 此外,法律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制企业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3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