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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意图强奸女性,在实施强奸行为前自动停止强奸行为的,属于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
我们知道对于强奸犯罪中止的,要是没有造成损害,那么应当免除处罚。但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害的话,也是应当减轻处罚的。实践中,需要先确定犯罪分子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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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指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无法完成犯罪目的,属于未遂;中止指犯罪分子自己在能完成犯罪目的的情况下,自己主动停止了犯罪的继续,属于中止。就强奸罪来说在日常实践中主要有几种情况不容易区分:一是由于男子或女子的生理原因造成不可能完成犯罪结果,如阳萎等;二是由于男子或女子的愚昧无知,致使没有发生犯罪结果,如男子不知道性交的方法;三是由于第三人的影响或被害人的反抗,如被别人发现。四是对象不能犯,如女子为死尸、或所谓的女子为男子。上述四种情况都属于未遂。而如果行为人完全可以实施完强奸行为,只是由于自己的良知或被害人的请求而停止的则属于中止。
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按照该规定,对中止犯的处理,首先应当认定是否造成损害,然后再决定是适用免除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这样,什么是损害,怎样界定损害,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定: 一是有形的物质损害。中止犯造成这样危害结果的时候,也只能适用减轻处罚的原则而不可以免除处罚。 二是无形的精神损害。中止犯造成这样危害结果的时候,也只能适用减轻处罚的原则而不可以免除处罚。 三是扰乱正常秩序。也应当认定行为人造成了危害结果,对其只能适用减轻处罚的原则,而不能免除处罚。 从轻处罚的量刑标准:3-10年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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