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再审案件应当围绕申请人的再审请求进行审理和裁判。对方当事人在再审庭审辩论终结前也提出再审请求的,应一并审理和裁判。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
根据法律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上级人民法院按照上诉程序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是否改判,根据案件查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关于立案发回重审的案件应立新的案号。 2、关于送达发回重审案件,在立案以后,送达的文书可以不按初审案件程序中规定的文书种类送达。 3、关于审判组织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4、关于诉讼代理人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需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 5、关于质证及庭审在初审案件中影响案件定性的自认,当事人在发回重审的审理过程中反悔,除当事人提供相反的证据足以6、推翻的以外,应予以认定。
我朋友和她丈夫离婚,一审判离,丈夫嫌分的财产不公上诉,二审发回重审。重审时我朋友考虑孩子又不同意离了,男的非离。从一审已一年的时间还能判不离吗?如果判不离,男的再上诉,象这样发回重审离婚案再上诉需多长时间判决?1、重审案件和一审一样;2、你可以重新发表自己的观点;3、如果一方不同意离的,法院一般判决不离。
1.如果判决还没有生效,发回重新审理的,以一审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公诉案件的一审,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只有在符合下列条件下,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b.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c.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d.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自诉案件,根据《刑诉解释》第109条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同公诉案件;未被羁押的,6个月,特殊的可延长3个月。(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5条的规定,一审审限是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如果判决已经生效的,发回重审,原来是第一审的,以第一审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限同前。原来是第二审的,以第二审的程序进行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6条的规定,审限同一审公诉案件,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也即不受上述审限的限制。《民事诉讼法》第159条规定,二审审限是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无论判决是否生效,发回重审的案子,均不得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5人已浏览
2,356人已浏览
939人已浏览
1,0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