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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财产损失较大的,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破坏别人的私人财产是违法行为,如果他也参与其中,那么他也构成犯罪。视情节轻重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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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破坏私人财产,并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刑事犯罪。 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如果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数额较大,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追诉,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破坏造成的损失或情节可能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
按相关法律规定,恶意破坏三四次私人财产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就涉嫌寻衅滋事刑事犯罪,一经定罪,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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