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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程序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第一个阶段: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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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我国新《》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和好或者离婚的协议。双方和好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发给调解书,原告撤诉即可;达成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涉外离婚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解除。这里的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主要指:或者是婚姻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为具有外国国籍人,或定居在外国的本国人;或者原婚姻关系是在国外缔结的。而涉外诉讼则是指涉外婚姻中的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所必经的程序。程序包括:一方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提交,法院对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七日内决定予以立案或不立案。决定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提交答辩状。最后,法官经过后做出判决。当事人对判决、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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