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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
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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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丢失,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会补发证、离婚证。”要注意,补办离婚证所需的材料包括:(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或证明、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2)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补办离婚证的具体程序是: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核对无误;双方再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工作人员填写《补领审查处理表》后,登记编号、打印离婚证;办理以上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补发给双方离婚证书。如果丢失,可持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假如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的话,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
在夫妻办理协议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该书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只要拿着您的和自己的有效或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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