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基本上大公司都会有董事会,那么,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呢? 董事会...
《公司法》中董事会的权限有:1、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3、制定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计划;4、...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法》中董事长职权如下: 1、支持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2、召集以及支出董事会会议; 3、对于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签署涉及公司债券的文件。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董事会的职权如下: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 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409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