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被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
遗产分配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甲和配偶享有一半份额;配偶去世后,其享有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处理,法定继承人甲、女儿和配偶的父母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甲所占的具体的份额需要根据配偶继承人的数量来确定,如果配偶的父母已经去世,那么遗产由甲和女儿继承,即甲一共享有房产的(1/2+1/4)=3/4。 (2)甲只需要自书遗嘱,写明遗产由女儿一人继承即可;如果不放心还可以将遗嘱进行公证。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法律依据】
遗产法律的分配: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