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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没有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债务人就不会通过法院渠道进入失信人员名单。 2、按照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被起诉,可以不应诉,不举证,不去开庭。法院会根据原告方提交的证据作出判决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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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能及时执行可能有很多情形,可以通过像法院的纪检部门,县检察院,县纪委反映真实的情况,不能在没有弄清情况下就武断的下绝伦,否则会给你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在本案中你当初也有不注意的地方,你为什么不抵押登记呢?后来若是债务人把房子抵押登记给第三人了,或者卖给第三人了,这时候,法院也不能直接把房子拍卖了。所以建议你以后在从事民间借贷的时候,多找律师咨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如下: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和变更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出售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财产。但是,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应当保留。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对方肯定会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仍不执行,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俗地称之为“失信者黑名单”,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第一条规定中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六类人,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此规定已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国性的“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已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后,有关职能部门对列入“失信者黑名单”的被执行人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征信系统记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限制,使其社会信誉度明显降低,在商业经营、社会生活等方面处处受限,最终敦促其主动履行。三千多块钱,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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