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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1、分公司公司的负责人对公司的债务一般是不用承担责任的,由总公司承担。 2、因为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其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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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生分立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二)新设分立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 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 其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对外却往往有独立经营资格,须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而分公司的负责人,相应亦是属于法定登记的内容,但由于现行公司法对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地位及具体权利义务并无具体规定。
分公司不对总公司负责。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经济上与总公司统一核算,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清偿。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包括在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仍然是总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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