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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提出工伤认...
在处理工伤赔偿案件中,一部分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致使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遗失,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焦急万分。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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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直接提交资料,向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申请补充认定。 二、参考资料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工伤[2008]7号r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切实保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程序,现就有关r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三、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职工在接受治疗过程中新发现受伤部位的,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充受伤部位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原工伤认定决定; (三)医疗诊断证明。r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r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后,应当对r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并重新作出工伤认r定决定,同时将原工伤认定决定文书收回并存档。重新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应保持原文号不变,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因治疗过程中新发现受伤部位,原工伤认r定决定撤销,重新认定”字样。 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 四、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享受等以新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为依据。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被进入该公司,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是用以受理工伤业务赔偿时的文件。在决定书出来之前应提交相关的资料,交由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即可。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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