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当事人就不可以再...
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大部分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相对人如不服,还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法律也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复议决定是最终裁决,相对人不得起诉。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就属于最终裁决。 参考法条:行政复议法第30条
1、你与对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解决的只是你与对方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能解决公安对你的行政拘留问题:你有违法行为时,应同时承担的是两种责任,一是对对方的民事赔偿责任,这可以由你和对方协商、或是经派出所调解解决,解决后你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告终结;如果协商、调解不成时,对方可以到法院告你索要民事赔偿; 二是公安机关对你违法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即行政拘留或罚款。 所以:你在派出所调解下与对方达成的协议,与是否撤销你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关系。不过,一般较轻的违法行为,在承担民事赔偿后可能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你的情况是仍然给予了行政处罚。 2、“市局通知我已经撤消了行政复议的申请”:市局撤销的,只是你的“复议申请”、对你的行政复议不再审查,但并没有撤销原派出所做出的对你行政拘留的决定,也就是说:市局不再接受你的复议申请,对你受到的行政拘留是否适当、是否应撤销没有决定,事实上原行政拘留决定没有被撤销。 3、如果你仍然对原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现在可以到法院起诉公安、提起行政诉讼。 4、你所说的情况中: (1)行政拘留不应是派出所做出:派出所仅有权做出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行为。行政拘留的决定必须由公安局做出:如果行政拘留确实是派出所做出的,属于派出所越权,可以再提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 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2)派出所不是“判决”行政拘留5天:判决应由法院做出,公安做出的,应是行政处罚“决定”。
被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15天内向法院起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起诉,视为放弃诉讼权利。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6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