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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符合抵扣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抵扣。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可以抵扣进项税的电子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农产品销售或收购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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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认证的进项税符合上述客观原因的,可逐级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检查比较后,比较符合的增值税扣除证明书,允许纳税人继续扣除进项税额。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理由是:1.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问题;2.根据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即使款项已经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另外,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可以抵扣进项税的电子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农产品销售或收购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交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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