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近年来,国家大力打击“套路贷”犯罪,国家多次出台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特别针对“套路贷”制定了一系列审理思路和裁判规则。虽然“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套路贷构成犯罪的,主犯要承担犯罪行为全部的刑事责任,如果判决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多人共同实施“套路贷”犯罪,犯罪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套路贷构成犯罪的,主犯要承担犯罪行为全部的刑事责任,如果判决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多人共同实施“套路贷”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在其所参与的犯罪环节中起主要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主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从犯。如果你身为套路贷的一员,明知是实施套路贷犯罪并参与的,那么有以下行为,以共同犯罪论处: 1)协助制造现金支付、银行走账记录、第三方支付记录等虚假给付事实; 2)协助办理司法公证的; 3)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等帮助的; 4)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5)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6)帮助、掩饰、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套现、取现的; 7)中介人员长期参与“套路贷”犯罪活动的; 8)其他符合共同犯罪的情形。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套路贷构成犯罪的,主犯要承担犯罪行为全部的刑事责任,如果判决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多人共同实施“套路贷”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在其所参与的犯罪环节中起主要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主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从犯。如果你身为套路贷的一员,明知是实施套路贷犯罪并参与的,那么有以下行为,以共同犯罪论处: 1)协助制造现金支付、银行走账记录、第三方支付记录等虚假给付事实 2)协助办理司法公证的 3)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等帮助的 4)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5)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6)帮助、掩饰、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套现、取现的 7)中介人员长期参与“套路贷”犯罪活动的 8)其他符合共同犯罪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套路贷”犯罪是近年来兴起的新型诈骗犯罪方式。“套路贷”犯罪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诱骗或者迫使被害人陷入借贷圈套,继而通过暴力讨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向被害人索要“虚高借款”,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诈骗未遂犯,只要参与了诈骗犯罪,即使未取得钱财,只要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也属于诈骗,只不过可以比照诈骗罪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2人已浏览
515人已浏览
389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