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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对讨薪过程死亡做出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所以不算工伤。...
1.立即向当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填报工伤死亡报告,提请工伤认定。发生死亡事故,劳动监察、安全管理、公安监察会介入调查,确定责任,待工伤认定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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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事故要按照如下流程处理才算是合法: 1、立即向当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填报工伤死亡报告,提请工伤认定; 2、符合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费用,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3、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可以进行协商。《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1.立即向当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填报工伤死亡报告,提请工伤认定。发生死亡事故,劳动监察、安全管理、公安监察会介入调查,确定责任,待工伤认定后进行后续事务流程。 2.单位必须是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劳动部门才会受理工伤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费用。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3.单位如果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单位可以同死亡者家属进行协商,可以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高于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助。
1、首先,可以查看农民工与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可以凭借工资支付凭证,或职工花名册、社保缴费明细清单、用人单位向农民工发放的工作证或服务证、用人单位招聘时的登记表或报名表、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2、在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后,劳动者需要确定讨薪的具体数额。可以根据之前的工资支付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计算出自己的工资标准,再推算出单位欠发的工资数额。具体的操作层面,劳动者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处理。切记,在与单位协商处理时,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例如,与单位主管人员的通话录音,有些单位还有谈话笔录。若协商无结果,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这一情况,让劳动部门介入处理。如处理结果还是不满意,就要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申请,通过司法程序维护权利。 3、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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