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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病都是“大病”,也不是全能给报销,我国保险行业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这25种疾病的名称如下...
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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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病都是“大病”,也不是全能给报销,我国保险行业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这25种疾病的名称如下: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大额疾病医疗保险属于医疗保险范畴之内,最初是地方性险种,目前各地各公司的条款基本上以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原人保北京市分公司)的条款(1993年12月)为蓝本。一、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在指定医院就医时,其所支付的超过绝对免赔额的下列费用,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1、药费:公费医疗部门规定的报销药品; 2、治疗费:输血费、输氧费、处置费、手术费;、床位费:每天最高给付10元,每次住院最多给付天数40天; 4、检查费:每次门诊以300元为限,超过500元的单项检查,须事先告知保险人,否则不予承担。二、保险期限:该保险期限为1年,从投保日的次日零时起至保险期满日24小时止。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①每人保险金额最低20,000元,最高100,000元。集体投保必须统一选择一个保险金额。②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年龄分别计算,投保时一次交清。16—40岁(含)每万元保额年交保费为200元;41—65岁(含)每万元保额年交保费为250元。四、给付比例和给付手续:①该保险责任内的医疗、药品支出费用在保险金额内分档累进计算给付。具体如下:费用在500元(集体投保免赔额),1,000元(个人投保免赔额)— 5、000元,给付比例与自负比例为60%与40%;5,o00元—2o,000元,为75%与25%;20,000元—100,000元,为85%与15%。②被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1、保险单、身份证。2、医疗费、住院费原始单据。药费须附处方、疾病诊断证明。③保险人认为必要的文件。④索赔期限:被保险人因疾病治疗所支付的医疗、医药费用应在保险期满后30天内提出给付申请,并将保险人要求的必备证明送交保险公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益。
大病医疗保险是社保的补充保险,也是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一种保险。由于我国医疗费用逐年上涨,社保难以支撑群众的治疗负担,国家针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推出了大病医疗保险。在社保的基础上,减轻群众看病的经济压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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