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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残疾可以得到2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75%的伤残津贴等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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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不同的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不一样的。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
1、补贴规定:持有2011年7月1日后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三级贫困残疾人。以及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各类残疾人,纳入2012年补贴范围。二.补贴标准:人均每月60元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人均每月60元执行。已实行残疾人生活补贴或救助制度的区县,超出补贴范围或高于此标准的,继续按原规定执行。补贴对象的范围和标准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而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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