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违反承包人意愿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土地的协议无效。 第六十条任何组...
土地承包合同的无效情形: (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 2)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所属分类:默认】
土地承包合同的无效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七条,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违反法律规定为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可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否有效,与建筑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无关。即使建筑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无效,建筑公司与你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仍然有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