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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还款信息会被央行征信系统滚动记录24个月,也就是信用卡逾期还款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会在征信系统里保存两年。如果用卡终止,对应的记录也不再...
我建议是和催收人员进行协商,首先你要体现出有还款的诚意,最好是能够和对方达成长期还款的共识,按照对方的要求在相应的时间内将款项逐步偿还,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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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一、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称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 1、第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2、第二,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 3、第三,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第四,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1、偿还最低还款额。每家银行都会给信用卡持卡人设定一个最低还款额,只要持卡人能够还上这个最低金额,那么银行既不会收取滞纳金,也不影响到个人信用。一般来说这个最低还款额为账单金额的10%。也就是说如果上个月消费了1万元,这个月因为失业或其他原因手中的钱不够,那么只要还到1000元以上就可以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最低还款额还款虽然不会收取滞纳金,但是会被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这个利息也是不少的因此借款人最好能尽快偿还自己的全部账单最低还款额。 2、主动与银行协商。如果持卡人连10%的最低还款额都还不上,那么千万不要选择跑路,即换地址换手机让银行联系不上,这种方式是最糟糕的应对方式。要知道从办理信用卡那天开始,个人资料和信用情况就会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有记录了,以后不管跑到哪里,除非这辈子不和银行打交道,不再自己实名交水电媒体费,不再买手机卡和办理固定电话等所有需要实名的事情,而信用记录也被抹黑了,以后将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和信用卡的审批甚至还有可能会影响到未来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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