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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但是还需要考虑土地的性质,如果属于划拨性质的土地,则无法办理房产证。 所谓拆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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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将这些条款规定在合同中的话是可信的,如果对方违约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是在签订拆迁协议之前把房子卖给你的,就可以办成拆迁户,但是如果是签订拆迁协议后卖的原则上是不能改的。 到底是直接办理房产证还是大产权是要看协议是怎么签订的。 买卖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要看对方进行到哪一步了,如果已经签订了拆迁协议的,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拆迁部门,而没有取得产权证,是不能转让房屋的。没有产权证没有办法办理过户,即使协议有效也是不能发生房屋转让的效力的。
拆迁协议有纠纷的情形下,一般不能办理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拆迁协议有纠纷的情形下,一般不能办理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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