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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新注册公司流程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办理事项: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办理时限:两个小时后领取办理程序:持股东(投资人)资格证明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填表(按公司命名要求一次可以最多起9个名称备查)→交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收费标准:无收费提供材料:⑴《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⑵特殊行业需要的其他文件(详细内容参看工商局一次性告知单)。 2、企业设立登记办理事项: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办理时限:立等可取办理程序:出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收费标准:无收费提供材料: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⑵《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3、前置审批前置审批是指企业登记注册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一般企业不需要。根据市工商局《2006年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将与区县级审批相关的项目及常见咨询的前置审批项目简列如下,共15类36项,请按需办理表格内事项。无前置审批的企业,则直接办理下一步。《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 4、交存企业注册资金办理事项:入资(必须是股东之一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办事机构:区工商局指定银行办理地点:区工商局或投资服务大厅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立等可取办理程序:股东之一本人当面出示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填写入资单→存入注册资金→领取入资原始进帐单收费标准:无收费提供材料:以下,请以各入资银行的具体要求为准。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名录一份;⑵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各股东入资金额,法人单位出资的提交出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⑶注册资金;①自然人出资:现金或银行通存通兑存折或卡;②法人出资:出资单位支票和新成立法人的人名章及委托书。 5、办理法定验资手续办理事项:办理法定验资手续办理机构:各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时限:根据申办企业提供材料情况是否齐全而定收费标准:注册资金30万元(含)以上,按注册资金的2‰收取;30万元以下收费600元。提供材料:根据各申办企业情况不同,提供材料的要求也不同,以下内容⑴《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⑵填写完整的《企业设立申请书》;⑶由入资银行开具的入资单;⑷全体股东资格证明;⑸公司章程;⑹法人股东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有的区不用)。 6、工商注册的审批、领取营业执照办理事项:工商注册、营业执照批复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办理时限: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办理程序:填写并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材料→领取《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5个工作日后持《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交费→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收费标准:注册资(本)金1000万以下的,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营业执照工本费10元/个提交材料:由于企业的性质不同,提供的材料也不同,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其他类型企业请参照办理,或咨询工商分局窗口)⑴《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⑵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⑶法定验资报告;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⑸股东资格证明;⑹《指定(委托)书》;⑺《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⑻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章程载明的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一份。 7、企业印章备案及刻制办理事项:备案及刻制印章办事机构:区公安分局及其指定的刻字社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公安分局窗口备案,区公安分局指定的刻字社刻章办理时限:备案立等可取;刻章价格不定(属于企业行为,由刻字社自行定价)办理程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到公安分局窗口备案→公安分局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印核准章→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人名章等印鉴收费标准:公安分局备案免费,刻章费:(此为行业规范价格,)共计365元(其中财务章180、公章70元/枚、合同章70元/枚、人名章45元/枚)提供材料: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⑵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⑷全民、集体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出示上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有限公司参股股东中,包括法人股的应持其中一家法人单位介绍信。 8、企业法人代码登记办理事项:企业法人代码登记办事机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办理程序:领表→填表→提交单位公章等资料→交费→(办理时限过后)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标准:30元/套提供材料: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⑵单位公章;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⑷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⑸单位邮编、电话、正式职工人数。 9、地税登记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办事机构:区地税局办理地点:区投资服务大厅地税局窗口办理时限:立等可取收费标准:40元/套(税务登记工本费)提供材料:“个体经济”可不报送以下的⑵、⑷、⑸项材料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⑵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可后补);⑸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⑹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⑺印章;⑻从外区转入的企业,必须提供原登记机关完税证明(纳税清算表);⑼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10、国税登记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办事机构:区国税局办理地点:区投资服务大厅咨询窗口办理时限:立等可取收费标准:税务登记工本费10元/个提供材料: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或其它主管机关核发的许可证照复印件一份;⑵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籍人员为护照复印件一份);⑶企业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⑷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一份;⑸提供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⑹办理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还要提供营业执照所在地的街道和乡街的名称。 11、开设银行账号办理事项:在银行开户办事机构:面向企业的银行分支机构办理地点:就近银行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立等可取收费标准:各银行规定不一样提供材料:请根据各入资银行的具体要求为准,以下内容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⑵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⑸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名章。 12、开转资证明和划转资金办理事项:转资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开转资证明,在入资银行划转资金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转资窗口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立等可取办理程序:在工商分局窗口开具转资证明→在大厅内入资银行划转资金收费标准:不收费提供材料:请根据各入资银行的具体要求为准,以下内容⑴工商局开具的转资证明(出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的企业留存联、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转资证明);⑵股东之一(原办理入资的股东亲自来办)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转资;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⑷开户银行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交换号;⑸入资时的原始进账单及印签卡(副卡)。 13、统计登记办理事项:办理统计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办事机构:区统计局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统计局窗口办理时限:立等可取办理程序:领取《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填表,并提交下述材料→发放统计登记证收费标准:无收费提供材料:⑴《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⑵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IC卡。 14、社会保险登记办理事项:社会保险登记办事机构:区劳动局社保中心办理地点:区劳动局社保中心办理时限:立等可取收费标准:无收费办事程序: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⑵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⑶缴费企业单位的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⑷开户银行名称、账号、交换号及复印件,企业所属街道名称。
成立子公司的流程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合资公司成立流程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审批机关:工商局 注册成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项目核准 审批机关:发改委 三、:批准证书申请 审批机关:商务局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许可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合资企业的申请书(含附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空白表格下载、示范文本下载)、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空白表格下载、示范文本下载)、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空白表格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2、合资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合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资企业协议合同章程; 4、由合资各方委派的合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组成名单(包括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派书); 四、营业执照申请 审批机关:工商局 申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外商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中方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外方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外国合伙人应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和境外住所证明;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以及境外住所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香港地区的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转递,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台胞证也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外国合伙人所在国与我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或已终止外交关系的,其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以及境外住所证明应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后交由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前述公证、认证文件还需经我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认证,但外国合伙人在中国有住所的,可以提交国内住所证明,无需公证认证);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还应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 9、与外国合伙人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1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还应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12、外国合伙人用其从中国境内依法获得的人民币出资的,应当提交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境内人民币利润或者其他人民币合法收益再投资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13、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申请刻制公章 审批机关:公安局 申请刻制印章须填写《印章定制单》并提供:商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刻制印章申请函(规格为A4纸,须打印,注明单位名称、需刻制印章的名称、数量、法人代表签字);经办人持有法人代表签字的介绍信(证明经办人为该企业工作人员);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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