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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办理房地产继承公证,房地产部门一般不更名。当事人申请房地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例如医学死亡证明书、户籍登记卡、死亡登记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表。3、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户籍、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孩子)。4、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离婚判决书.调停书.独生子证书.出生证书.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资料。5、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书。6、被继承人夫妇相继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方丧偶未再婚的证明书。(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发行)。7、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资料或人事资料复印件(通常为员工登记表或员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文件保管机构在各页复印件上盖印鉴或人事部门印鉴,文件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8、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9、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10.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注意: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必须亲自去公证处公证。否则,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继承的房产的过户,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继承的房产过户流程: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房产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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