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拒绝、阻碍卫生和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行政部门给予批评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证明的,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收缴假证明或者注销,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登记、报告等管理制度的,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证明的,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收缴假证明或者注销,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证明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注销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5人已浏览
489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5,6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