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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力,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具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那么是无效的。如果仅仅只是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不能仅凭此...
关于公司订立的超过经营范围的合同是否有效,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区分: (一)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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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所以公司是不可以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在实践中,关于公司订立的超过经营范围的合同是否有效,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区分: (一)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二)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的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有过错的越权法人一方主动提出确认合同无效请求的,应认定为合同有效; (三)如果公司越权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无效。
关于公司订立的超过经营范围的合同是否有效,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区分:(一)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二)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的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有过错的越权法人一方主动提出确认合同无效请求的,应认定为合同有效;(三)如果公司越权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出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人民法院不认定合同无效。但是,违反国家限制、特许经营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限制经营,企业法人签订的超出经营范围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所谓限制经营,体现在国家产业的规制上;特许经营是指国家宏观经济和整体社会利益的经营活动,如烟草专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药品等;禁止经营是指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建议您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了解合同的范围以及是否违反国家限制、特许经营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避免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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