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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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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时,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样在30日内会拿到工资的,比劳动仲裁快得多。 (2)如果公司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的发放公司,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果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公司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拖欠的工资;补缴社保;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4)议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仲裁委,申请,立案时需携带: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在津市毫迪鞋业上班有一年多,我今年10月17出厂,出厂原因是老板拖欠工资,我出厂后去过劳动局,最后解决是老板的弟弟李寿峰做担保,答应我说11月12号接清,还写了条子,我到了12号就给担保人李寿峰打了个电话,他说要到下午3点,我就等到了3点多又给他打了个电话,他又说他不在家,要我13号去拿,我就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他就开骂了,我就和他吵了一会,他还说了我拿到钱了他不是人,说我到津市来你就小心点那样的话,我就去了津市,给他打了个电话,他说没有了,打牌输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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