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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是否存在抵押物被查封...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百零三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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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限、范围和最高债权。为了履行担保债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为即将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 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限度内优先受偿担保财产。 经当事人同意,最高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可以转入最高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最高额抵押是一种担保,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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