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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抵押的房产符合关于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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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案全与本案有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根据该条规定,对已抵押的财产可以进行财产保全,但不能对抗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具体情况还要看借款期限,诉前财产保全,要在15日内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会自动解除的。
抵押的房屋可以申请保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已经抵押的房屋是可以保全的,而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要拍卖的,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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