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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罚没有...
1、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罚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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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是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 根据刑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我们在之前的节目中给大家介绍过很多有关无期徒刑的规定,包括无期徒刑如何减刑和假释的规定。今日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关于无期徒刑假释的另一个问题,无期徒刑人员的假释考验期限。关于假释条件,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罪危险的,可以假释。同时,《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未完成的刑期;无期徒刑假释考试期限为十年。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假释考验期限。由此可见,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并在一定期限内对其考验的期限。 假释在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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