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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2)同一财产上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
1、在留置权、质押权中,优先的是留置权。当事人在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而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可以依法将留置财产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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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一是成立条件不同。根据双方的约定,留置权直接由法律规定。 二是占有条件不同。虽然两者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和转移为要件,但质权只在设定时转移占有,担保物与债权没有事先占有的关系;留置权的债权与担保物有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 3、法律关系的对象不同。质量权的目标包括动产和财产权;留置权的目标只是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当债权在清偿期未清偿时,质权当然可以行使质权;当债权在清偿期未清偿时,留置权必须有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实现。 5、消除不同。质量权不会因为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被消灭。 法律效力:留置权效力优先。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而不改变债权关系的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债权转让通知不得撤销,但受让方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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