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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质量投诉要向哪个部门投诉 如果商品房的质量出现问题可以通过下面几种方式解决: 1、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
房子质量问题找房子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就是主管某个方面的政府部门,通常是指,一个单位的上级(政府)管理机构。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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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房屋质量问题的部门是: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百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商品房质量投诉到住建局投诉。 1.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2.房屋质量问题,应该委托当地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一般是房屋安全监理所)作鉴定,按照监定的结论与开发商或卖主交涉。
业主在发现购买的商品住宅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在质量保修期内及时向开发企业主张维修责任,由于业主自身怠于行使权利而造成超过保修期限的,将不能得到法律支持。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需要维修的,要根据该房屋的产权性质来判断。如果发生在单个业主家中的,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业主可以自行聘请维修人员或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特约服务来对其进行维修,当然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如果发生在房屋的共有部分,亦可要求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维修,费用则应由关联业主按各自拥有的权属份额共同承担。如果共有部分或者公共设施、设备需要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经业主大会依法通过,可以启动物业维修专项基金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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