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对于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类的“出轨”证据,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须经过公证处公证,这样就能大幅度提高法院采信的可能性。 (2...
能够证明婚外情的关键证据主要包括: 1、双方往来的书信、短信、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进行公证,再提交法院; 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集婚外情证据时应注意的事项在离婚诉讼调查取证过程中,很多当事人耗尽心机去调取证据,甚至不惜花费血本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却忽视了一些重要证据的保全工作,致使最终提交法庭的证据因不符合要求而无法发挥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无法实现预期的法律效益。因此,对此类证据的调取和保全宜注意:(1)避免侵权行为比如:闯入他人住宅、偷拍等行为,所取得的证据即使反映了事实真相,但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不仅无法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还可能要面对侵犯他人权利的法律责任。
只要聊天记录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就可以作为证据。一般来说,聊天记录的证明效果不是很强,因为很难证明聊天记录是否由我发送,所以一般的聊天记录只作为参考,还需要其他证据来帮助证明婚外情事实的存在。
(1)对于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类的“出轨”证据,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须经过公证处公证,这样就能大幅度提高法院采信的可能性。 (2)对于保证书或忏悔书类的“出轨”证据,这种书面证据一般当事人都难以否认,但是这类证据的内容应当详细,“时间、地点、人物、做了什么事”必不可少。 (3)影像类“出轨”证据,包括照片和视频,但是证据的取得必须具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获取途径的合法性及内容的合法性,否则法院将不予采纳。 (4)录音类“出轨”证据,包括实时对话录音及电话录音,双方在就出轨问题进行谈判时,出轨方承认其有外遇行为,即便在对方不知录音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