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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或子公司分别有什么不同

2021-11-01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第一,他们的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外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可以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法律责任。但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对外生产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二、两者经营范围的法律规定,不同的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有自己的法人营业执照,从事什么样的主营业务,只需单独申请,所以其经营范围不限于母公司的经营范围。而且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将受到所属总公司的限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三、两者的名称规定不同设立的子公司,名称需要事先批准,不受母公司名称的限制。在设立的分支机构中,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名称不需要事先批准,但其名称应标有分支机构的行业和当地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第四,两者的会计不同在于会计。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需要独立核算。但分公司没有硬性规定,可以独立核算,也可以不独立核算,视公司具体情况而定;在会计科目中,子公司的报表必须有实收资本或股本,而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财务报表中没有相应的实收资本。分公司的初始和营运资金通常由其所属公司拨付和统一分配资源;此外,分公司报表称为汇总会计报表,包括子公司报表称为合并财务报表。无论是汇总财务报表还是合并财务报表,都需要抵销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内部交易、内部现金流等。区别在于合并财务报表由于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需要抵销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所有者的权益,而不需要汇总会计报表。

相关法规

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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